一、学生及教职工凭校园卡入场,不得带校外人员入场。
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及宠物入内。
三、体育运动前应充分做好热身活动,以防运动期间身体拉伤。
四、不得在未经允许下随意布置场地,张贴海报、条幅,乱钉钉子,乱接电源,随意安放设施。
五、学院安排大型集会或重大活动时,同期的使用场地申请及活动待定顺延。
六、管理员根据场馆需要开关相应灯光,入馆人员需听从管理员安排。
七、校队晚间训练应在教练员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使用校队专用器材;训练结束时,由教练员老师安排关闭场馆门窗、灯光、音响及水管。
八、馆内上课时间,禁止一切非上课人员在馆内活动。
九、上课或者活动时,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离开场地时检查好自己所带物品,以防遗失。
十、运动结束后,请主动归还借用的器材,经工作人员检查后方可离馆。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体育科学学院对以上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