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体育科学学院实验室的安全建设与责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人员、实验操作过程和实验设备的安全,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训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坚持“强化意识、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必须制定管理、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实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工作的教师是有关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实验办公室必须将安全工作纳入实验室的总体安排,并落实到日常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
三、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进入实验室每个人员都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到人,没有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教师不得到实验室上岗工作。
四、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实验教学之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
五、认真执行《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实验室要配合学校及学院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常识教有,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定期检査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要遵循“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钥匙原则上由该实验室责任人统管理,实验指导教师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
七、实验室要加强水、电、气的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未经用电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气开关。
八、遇到突发事件,应严格按照《体育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实验室必须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各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按照规定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九、对因忽视安全、管理不善、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原因造成人员伤害或导致学院财产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体育科学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分。
十、本责任书仅供体育科学学院使用,在责任期间,责任书各条款中规定的安全负责人如果变更,则重新签订责任书,由新接任的负责人相应履行职责。
责任书一式二份,单位负责人、实验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解释权归体育科学学院。
实验室名称及楼宇位置:
运动解剖实验室(五环101-102);运动生理生化实验室(五环103-104)。
体育科学学院院长:(签名) 实验室主任(签名):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签名):
签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