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必须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火制度,各种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准备齐全,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二、本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挂牌和仪器登记制度。
三、本实验室工作人员需做到“三懂”“三会”“三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重视本岗位工作中火灾的危险性,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并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四、室内配置的动力仪器等设备,必须经治安保卫部门认可后方可使用。
五、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贮管理的安全性,需经安全部门认可,并建立严格的领用签名登记制度。
六、未经管电部门的允许,不得在室内私拉、私接电源和违章使用电热器。
七、按防火要求配备配备消防器材并对其妥善保管。
八、室内严禁吸烟。一般特殊用火的部门,在用火前必须向安全部门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动火。
九、工作人员不得撤离职守,做到开机不离人,人走断电、断水,关好门窗,锁好文具柜。
十、非实验者不得进入室内,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非实验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