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责任书
发布人:孙景贤  发布时间:2021-04-20   浏览次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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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科技学院体育科学学院

 

2020- 2021学年

 

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责任书

 

 

 

 

 

 

 

 

 

 

珠海科技学院体育科学学院

 

 

珠海科技学院体育科学学院

2020- 2021学年

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体育科学学院实训室的安全建设与责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人员、实验操作过程和实验设备的安全,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训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坚持“强化意识、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置顶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在责任期间内,杜绝实验室内发生各种安全责任事故。

二、责任划分

1.体育科学学院院长作为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制定体育科学学院的具体管理规程、技术规范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设立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体育科学学院实训室的安全建设、运行和管理;

3)负责体育科学学院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养,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训,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和学院制定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4)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对公安、消防、国家安全、防疫等管理部门和学院检查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及时按规定和要求落实。

2.体育科学学院实训室主任作为实验室安全员,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院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检查建筑实训室的日常活动、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制止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2)指定体育科学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及时上报备案,及时发现本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并向单位负责人和实验室主管单位报告;

3)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实验教学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品,应严格按规定管理;

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5)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志和安全事故记录,并归档备案。

、奖惩办法

1、对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建设与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防措施到位的实验室,将酌情给予实验室安全员以一定奖励。

2、对因忽视安全、管理不善、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原因造成人员伤害或导致学院财产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体育科学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以下相应处分:

1)取消直接责任人本学年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学年考核不得评“优秀”等级;

2)连续两次因安全原因受到处分的,可撤换实验室主任;

3、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报上级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  

1、本责任书仅供体育科学学院使用,在责任期间,责任书各条款中规定的安全负责人如果变更,则重新签订责任书,由新接任的负责人相应履行职责。

2、责任书一式二份,单位负责人及实训室各执一份。

3、本责任书解释权归体育科学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盖章)                    体育科学学院实训室

责任人:                                 使用教师:

○二○年九月五日                      二○二○年九月五日